为进一步提升旅客出行体验,12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对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的领取期限做延长调整。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领取时限,由原来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含当日),调整为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同时,旅客在铁路12306网站、12306手机App和小程序办理退票后,如需领取退票费报销凭证的,也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需要注意的是,在全面实行电子客票后,旅客在购票、进站、乘车时可直接刷居民身份证进站检票乘车,铁路部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作为乘车凭证。对于因私出行的旅客来说,不需打印报销凭证,刷证即可乘车;因公出行,需要报销的旅客,可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打印报销凭证。
去年,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推广实施,彻底告别纸质火车票。旅客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实现“一证通行”,实名制核验、检票、验票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有效防范丢失车票、购买假票等风险。为旅客服务,就要从旅客的实际需求出发。铁路部门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出行的新需求,从小小的报销凭证的领取期限延长足以看出铁路部门“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文/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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