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旅客王某在徐闻火车站进站时携带一把自锁刀具(具有自锁装置),欲乘车前往广州。所携带的自锁刀为钢质刀身,刀具全长20厘米,黑色金属刀柄长约10厘米,刀刃长90厘米,较为锋利,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该男子对携带管制刀具进站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海南铁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对其处以罚款一百元的处罚,所携带管制刀具予以收缴。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切勿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否则触犯法律将被处罚。如果不明白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是否为违禁品或危险品,可提前拨打铁路官方客服12306进行查询,以免耽误自己的行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文字和图片)由“供稿方佚名”提供,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高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版权无法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因本文产生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