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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于都火车站工作人员在查验火车票和身份证件时,发现一男子所持车票、身份证与本人不符。在车站的值勤民警随即对这名男子进行盘查。
原来,该男子因为身份证件丢失,于是便冒用了他人的身份证件购买火车票,企图蒙混过关。而被冒用的身份证是他在上班途中时拾到的。
经过认真调查,该男子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赣州铁路公安处于都火车站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给户籍地公安机关。
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冒用。根据相关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各铁路车站均有提供临时乘车证明办理处,当身份证丢失无法购买火车票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号,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无需使用他人身份证件。
王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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